转让人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转让人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应依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转让人是否完全履行出让合同义务,属于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只要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就意味着对该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而不会因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而影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